诉讼时效中断(深入探讨诉讼时效中断问题)

近来,社会上对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越来越关注,在各种司法案件中也越来越的显露出来。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到期未提起诉讼,那么原告将丧失其请求权利。但是,当诉讼时效期届满前正好有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原告不能在期限届满之前起诉,那么依法原告的诉讼时效是中断的。中断的期间是不计入诉讼时效计算的。

然而,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是很有限制性的。在我国,仅在以下情况下,会中断诉讼时效。

  • 当事人的让步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
  • 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将纠纷提交人民调解组织的,从申请仲裁或者提交人民调解组织之日起,到仲裁裁决书送达或者调解协议达成之日止;
  • 对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新原告,从反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到原告对反诉状副本提交答辩状之日止;
  • 对当事人提出反诉的被告,从反诉状副本提交答辩状之日起,到新原告起诉之日止;
  • 当被告提起反诉的新被告,从反诉状副本副本送达之日起,到原被告对反诉状副本提交答辩状之日止;
  • 当被告提起反诉的原告,从反诉状副本提交答辩状之日起,到新被告提起反诉之日止。

有了对中断诉讼时效的了解之后,申请人在处理相应事宜时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信对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做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定之后,我们的司法公正出现了更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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